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民事关系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发布时间:2017-04-07 09:16:21


    (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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