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依托局域网,以审判流程管理为重心,充分做好审判管理各个环节的预警、监督、问责,确保审判全程透明,促进了案件“质效双优”。
一是审前预警确保审判流程管理可视化。把审判流程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将司法公开的理念转化成对审判活动各个环节“程序化控制”。在立案阶段,把案件审理过程分成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结案、上诉案件移送、归档等40余个节点,根据法定审理期限、办案具体要求、证据规则、庭审效果、诉讼文书水平以及执行结果等项目,拟定目标值,进行观测、登记、督促和评价。通过审前预警,立案、审理、执行整个过程变得透明,各环节的预期进度一目了然,每个案件实际状态通过《流程管理监督信息表》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通过向信息化要“审判力”,为规范管理、公开管理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平台。
二是审限跟踪确保审判流程管理智能化。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在案件流转衔接、审查审批等节点,均设计了具体内容和时限要求,每起案件从进入立案程序,便纳入审判流程监控“流水线”,由电脑全程记录。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提前10天预警,利用局域网发布“日催办、周督办通知”,及时提醒法官,加快办案进度。对审判人员结案数、审限内的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流程阶段是否超期等方面进行考核,每月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考核通报。一年来,有 6起案件在审限即将届满前及时督办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发生,有效避免了工作随意性,加快了案件周转速度,实现了办案标准公开,质效监督同步。
三是职权法定确保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化。制定实施《案件决定权限的规定》,明确每个案件各阶段决定权限,清楚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对审限审批、裁判文书签发等环节审判质量的监管职责,同时按照岗位职责在局域网进行授权,让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监管。为了严格院、庭长变更审限的审批权,制定实施《延长、中止、扣除审限管理办法》,案件审限审批情况报审管办备案。这一做法既保障依法独立审判,又有效地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实现审判各个阶段运行透明,使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