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召开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4-10 13:21:49



图为会议现场

    2017年4月7日下午,鸡冠区法院为迅速贯彻落实省高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精神,结合治安处罚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特先行邀请鸡冠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及辖区11个派出所所长共20余人召开了座谈会。鸡冠区法院副院长李长钢及行政庭庭长潘冬梅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依法出庭应诉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的决定》及省法院相关文件的通知内容,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意义。鸡冠区公安分局及辖区派出所领导均表示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辖区法治进步。

    黑龙江省法院高度重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对于不出庭应诉的行政单位,将采取相关措施,给予处分。鸡冠区法院将严格落实省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并将文件送区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提高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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