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干警加强执行力度,当庭对被执行人张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某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当庭主动将执行款全额交到申请人张某的手中。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张某都住在城区东海矿,相邻居住。2011年11月下旬,申请人回家发现,家里的房门打不开了。申请人张某经查找发现家门打不开的原因是因为邻居张某家自来水管道漏水造成的。12月初申请人又发现家里院子多处裂缝。此案经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在2013年1月30一次性赔偿申请人人民币4000.00元.被执行人张某到期后,又反悔不想赔偿了。申请人于2013年3月4日向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于3月25日将被执行人传到法院,被执行人张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张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的后果,当庭将4050.00元交到申请人张某的手中。该案当天执结。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推行“五种方法”积极探索执行工作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