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民法总则》,保证审判工作能够迅速适应法律修改,4月10日下午,鸡西中院民三庭及时组织干警“充电”,集中学习《民法总则》。
学习采取“对照学习法”,集中学习前,法官和法官助理分工对《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不同部分进行了归纳总结,着重对修改部分进行学习。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将《民法总则》的学习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学习的重要内容,不但要牢固掌握《民法总则》中关于法律的规定,不断提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还要领会《民法总则》的精神,通过学习《民法总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人权保护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审判效率意识等,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