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另一方能否追回

发布时间:2017-04-13 11:10:31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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