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迅速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发布时间:2017-04-13 15:11:35



会议现场


李长钢副院长讲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重要性


副区长杨海波落实通知精神


向区人大主任房文发送达通知文件

    近日,鸡冠区法院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向区委进行专项汇报,并结合通知要求,以鸡冠区法院文件的形式转发省院《关于严格执行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报告,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纪检委、区监察局进行报送。

    2017年4月13日上午,鸡冠区政府召开了由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的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专题会议,会上常务副区长杨海波主持了会议,区法制办公室主任隋宏雨传达了省院下发的《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精神,鸡冠区法院副院长李长钢强调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及法院在今后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最后杨海波副区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二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出庭;三是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四是行政机关若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将启动问责程序处理。

    鸡冠区法院将在具体的行政诉讼中严格落实《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的要求,促进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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