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保障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治鸡东、和谐鸡东建设。2017年4月17日下午,鸡东县人民法院与鸡东县政府联合召开“鸡东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鸡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正非、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鸡东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马威、全县47个行政机关负责人、鸡东法院行政庭全体干警、鸡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由鸡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继品主持。会上,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马威传达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鸡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继品传达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同志发表讲话,会议的最后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正非同志讲话做会议总结发言。
徐正非指出,此次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不断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徐正非还就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深入推进,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领导,全面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契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三是积极履行出庭义务,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具体要做到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应诉队伍建设、落实责任追究。
刘景峰在会上提出,要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有利于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而且对于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提高应诉针对性和行政诉讼质量都有重大意义。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出台坚持对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审理,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依法推进、依法保障。
刘景峰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建立,为人民法院更好地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有效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搭建了更加有利的平台。鸡东县法院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努力化解进入行政诉讼领域的矛盾纠纷,为推进法治鸡东、和谐鸡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