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市委许兆君书记对市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3-08-30 09:45:27


    8月29日,市委许兆君书记在市中级法院呈送的《全市法院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对全市法院年初以来所取得的良好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

    批示原文如下:市法院工作有起色,完成工作任务好,队伍建设上有进步,各项工作跟上市委的步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望保持荣誉,克服不足,争取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会议确定的“实现‘两个倍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部署,自觉把工作置于市委的大局之中,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坚持能动司法,扎实推进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司法和谐、质效双优、风清气正“五院”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在黑龙江东部地区实现“四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中院接到许书记的批示后,高度重视,立即将批示内容传达到全体干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喜平提出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委许兆君书记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批示精神,以此为动力,紧紧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1266”发展战略,以及“四个率先”定位、“六大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继续深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埋头苦干,全面提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鸡西、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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