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哪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发布时间:2017-04-27 09:34:53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