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受理两起特殊的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是某村村民,祖坟埋在该村。2016年冬,王某将某工地的土方运至此处倾倒,土方在坟地边堆起一座小山,如果下雨,泥水冲下来会淹没坟地。两户村民认为王某倒土是经过李某允许,因此将二人诉至法院 。
红星法庭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原告已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时,原告又将处理此事的人员告到上级部门,之后又来到法院立案。并且也不能冷静的与法官交谈。看不出法官的态度,就质问法官,法官指导举证,就认为有倾向性。面对双方的激烈矛盾以及涉及公序良俗情况,在案件无法进展的情况下,主审法官找到该村村长并说明了情况。
村长立即同意参与案件进行调解工作,并组织双方多次商谈,开始双方互不相让,原告认为坟地已埋几十年是祖坟,被告侵权,而被告王某的母亲年余七十,拒绝赔偿,被告李某认为自己有土地使用权寸步不让。村长从邻里、常情方面使双方冷静下来,法官从法律、风俗方面进行引导,终于是双方当事人能够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被告清理了倾倒的土,排除对原告的妨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