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法院“三个利用”做好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17-05-05 09:06:59


    近年来,恒山法院积极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以“三个利用”开展法制宣传,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利用案件审理过程进行法制宣传。把握好普法时段,在立案环节、审理环节、宣判环节、执行环节全过程对案件当事人做好答疑解惑、释法明理、以案释法工作。此外,利用法院网站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使群众在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等典型案件中受到教育。

    二是利用特殊时间节点进行法制宣传。重点把握“12.4”国家宪法日、“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社区的形式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三是利用新媒体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双微一网”,以便捷、互动的形式搭建起法制宣传沟通新平台。通过更新工作动态、法律资讯、公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对群众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从而使法院审判工作公开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达到了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的目的。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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