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法院收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鸡西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后,5月4日,院长刘景峰带领常务副院长王晓伟及行政庭庭长朱洪侠向县委、县人大、县政法委做了关于落实推进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全面汇报。
刘景峰院长分别向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兆成、县人大主任李太东、县政法委书记赵清源报送了鸡西市人民政府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鸡西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试行)》通知,解读了通知的主要内容,确保文件得到全面落实。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兆成收到《鸡西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试行)》通知后表示,县委将全力支持并落实该项规定,积极督促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中。
县人大主任李太东表示,将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在全县行政机关深入落实此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力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县政法委书记赵清源表示,行政机关要树立法治思维,负责人要代理每一起行政应诉案件,通过出庭应诉,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愿和呼声,推进工作作风改进和工作思路转变。
鸡东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晓伟带领行政庭工作人员学习《通知》内容,学习中,王晓伟副院长指出,应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坚持对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审理,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依法推进、依法保障,为推进法治鸡东、和谐鸡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