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成立于2006年5月。团委自组建以来在上级党委、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优良工作氛围;先后组织开展了青年篮球赛,低碳万米行,青年联谊会,青年植树节、青年干警为民服务周、青年文明号亮牌服务,扶困助学等系列活动,并将活动做到了常态化。2006年至今累计开展志愿者服务日千余次,捐款捐物总额达38000余元。2009年全市“五四红旗团委(总支)”称号;2012年被团省委授予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总支)”称号;2015年被团市委授予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7年再次被团市委授予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科学谋划工作、树立四大品牌活动
坚持司法公正、法律援助活动。中院团委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理念。在日常工作中,组织青年法官长期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每年每季度组织青年法官、青年志愿者,到厂矿、街道、社区、乡村开展法律咨询帮扶活动。2006年至今团委先后组织青年干警到恒山区莲花乡莲花村、滴道区滴道河乡、梨树区中心村、二道河子矿、恒山永顺煤炭公司、梨树区黄房型煤厂、红旗社区等地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近百场次,为群众及企业解答法律问题近千人次。
奉献一片爱心、感恩回报社会活动。团委自组建以来就将奉献爱心服务他人定为工作的主旋律之一,鸡西中院团委注册成立了鸡西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志愿便民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定期到敬老院打扫卫生为老人送爱心服务,清冰扫雪,清除城市小广告等志愿活动,让奉献精神时刻围绕在每个人身边。每年都要组织法院系统青年志愿者分批分次开展捐资、助学、帮困活动。并将帮助他人,弘扬社会正能量,追求实现我的“中国梦”,定为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团委先后组织全院青年干警为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捐款,并且每年都要为孤寡老人,失学儿童进行义捐,虽然法院青年人数有限,捐款的数额有限,却让广大青年干警在活动中学会了感恩,净化了心灵,树立了良好的价值观,增强了爱国、敬业、奉献信仰人生价值,让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了一份社会温暖。
绿化矿区家园、青年植树节活动。在每年的春季植树期,团委都要开展“建绿色家园、植青年林、优化环境”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到植树点植树。并且开展了植一棵小树,认领一棵小树的植认活动,让青年林伴随青年干警一起成长。2006年至今在市动植物园、鸡冠新区、穆棱河公园、平岗煤矿、梨树煤矿等近10个植树点种植树木1500余株,捡拾垃圾1000余袋,多年前植下的小树如今已经绿树成荫。
丰富业余生活、快乐文体活动。针对机关审判工作的枯燥、单一、压力大等特点,每年团委都要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或开展一系列的文体活动,每年一届的市直团委篮球邀请赛、四家团委篮球对抗赛、法检羽毛球友谊、公检法乒乓球争霸赛、法院电业石油三家单位台球交友赛、全市青年文化沙龙、全市青年联谊会等一系列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广大青年干警的业余生活的同时,又减轻了工作带来的种种压力。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的读书周活动,爱家乡绿色行活动,鼓励广大青年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多读好书、好报的同时又增长了多学科知识。团委先后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了家庭消防教育学习与参观活动,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参观活动、廉政价值观学习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青年干警们的学习意识、安全意识、爱国爱家意识和廉政爱民意识。
树立优秀典型,让青春为法徽添彩
青年干警是法院的一道风景线,青年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及自身形象,直接影响着法院执法形象,为了使执法工作向健康、纵深的方向发展,团委注重在实际工作中选树先进典型,并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激励、鼓舞、鞭策广大青年干警,加大司法为民实践活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真正满意。近年来,团委推报的多名优秀青年干警被授予青年“五四奖章”、“新长征突击手”、“青年岗位能手”“五个一百“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青年干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尚品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强化队伍建设,“青年文明号”建设只有起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活动,团委确立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总目标,并由院主管副院长亲自挂帅,团委书记一线负责,定期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全法院青年集体积极参与,从而激发出一个个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优秀集体.2006年至今我市两级法院先后有21个青年集体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15个青年集体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2个青年集体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鸡西法院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如今已经成为了全市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
今后的工作中团委将全面提高自身建设,以服务青年为出发点,团结务实,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努力开创法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