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虎林法院荣获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5-23 09:03:35



    日前,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表彰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青年创业奖的决定》中,虎林法院研究室榜上有名,荣获2015 - 2016年度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法院研究室属审判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司法调研、普法宣传等审判综合性工作。近年来,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虎林法院研究室以“抓好宣传,搞好调研,服从大局,服务审判”为工作思路,以“崇法、尚文、务实、精进”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为民型、公信型、廉洁型“四型法院”建设目标,立足本职,奋发向上,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至2017年第一季度,撰写调研报告14篇、综合材料80篇、编报案例42篇,采写综合信息37篇,其中《关于开展民事诉讼集约化送达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开展公众开放日、国家宪法日、送法进社区、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10次;在虎林法院官方网站更新的法院动态被鸡西中院采用276篇,省高院采用124篇;在中国法院网等国家级媒体网站发表稿件22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5119条,开展了#巾帼法资#、#带着微博看法官#、#阳光发布#等微博直播活动;参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共同举办的女法官风采展播活动,推出风采展播专辑2期;召开虎林法院工作情况新闻发布活动2次,组织策划了“平安、和谐、团结、奋进”主题文化活动,“标兵能手”、“岗位之星”等评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在人民网监测室发布的全国政法系统双微排行榜中,晋级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分榜单第十八名,获得省院通报表扬。虎林法院研究室主任孙丽华连续四年被光明网授予“全国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先后被鸡西中院、共青团鸡西市委员会授予“个人三等功”、“先进个人”、“优秀干警”、“鸡西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研究室青年干警先后被鸡西中院、共青团虎林市委员会、虎林法院授予“先进个人”、“优秀干警”、“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获得了法院系统的一致好评。

    虎林法院研究室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切身弘扬爱国、奋进、创新、奉献的青年精神,正心敏行,实干创新,忠诚担当,为虎林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