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庭。”5月24日上午,随着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虎林法院行政庭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爽不服被告虎林市民政局颁发离婚证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虎林法院首次通过网络视频向群众直播“民告官”案件的庭审全程。有效打消了群众对“民告官”案件司法监督的疑虑,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开透明度。
原告与第三人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后因琐事双方发生争执,原告身心受到打击,致使患上精神分裂症,于2015年3月住院治疗,后于2015年7月出院。2016年3月,原告要求与第三人离婚,双方于2016年3月17日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双方离婚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认为,原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不能辨别自己的精神病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无识别能力,不具备法定的协议离婚条件,被告没有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被告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于2017年3月9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为原告与第三人颁发的离婚证。
为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争议,庭审前,刘晓岩庭长认真阅卷,反复研究案情,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做好庭审提纲,做足庭前“功课”。在庭审直播前,刘晓岩庭长又一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外协调。协调中,刘晓岩庭长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了判决后可能出现的后果,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身将承担的诉讼风险。庭审中,刘晓岩庭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用语文明。整个庭审张弛有度,高效规范,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群众留下了深刻印象。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该案待合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直播现场外,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不能亲自到现场旁听的群众,通过手机、电脑、ipad等网络终端设备,登陆《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虎林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就能实时观看庭审直播,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直播中,直播画面通过四个分镜头将法官、当事人的一言一行实时呈现在群众眼前,网络画面清晰流畅、转换自然,使直播如临现场。
今后,虎林法院继续将典型案件更多地公开在新媒体平台上,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全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同时,法院希望庭审直播能成为群众和行政机关了解行政案件的一个窗口。更多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直观地目睹庭审过程,了解“民告官”案件,增强法律意识。虎林法院将以此为开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案件庭审直播工作,切实推进虎林法院“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建设,不断提升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