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国家对残疾人上学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08 09:37:54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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