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鸡冠区法院召开第二次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推进会,对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会上,党组听取了立案、行政、刑事、民商事、执行等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前一阶段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的专项汇报;研究完善了各部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令状式、要素式与简化的司法文书;研究讨论了涉少侵权、家事案件分流到少年庭审理等工作。
就如何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提出以下四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部署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繁简分流工作作为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作为解决“案多人少”、缓解办案压力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要明确一把手是繁简分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确保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时限,不折不扣、保质高效地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先进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工作,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制定完善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案、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形成各自的品牌亮点工作。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召开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各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取得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繁简分流工作。三是示范引领,全面推进。要紧紧抓住上级法院确定我院立案环节、行政案件繁简分流为示范的有利契机,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在做好典型示范的同时,引领带动其他审执部门在立案送达、庭审排期、庭前会议、开庭审理、文书制作、案件执结等各个环节全程全面提速提效,缩短审限绝对时间,从而实现“繁案简审、类案快审、小额速裁”。四是定期检查,督导推进。院党组及分管院领导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听取主管部门繁简分流工作情况汇报,按照时间节点督办检查,强化对案件繁简分流各环节的监管。审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定期抽查庭审,评查案件审限,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要求。要进一步细化质效考核指标,把繁简分流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工作滞后的通报问责,确保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成效。
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开展以来,研究制定了方案、细则及各种制度21个,表格式、令状式和要素式等文书65个。各类速裁团队审结案件340件,其中,民商事、家事速裁审判团队审结219件,刑事速裁审判团队审结121件。适用各类简化式裁判文书340篇,当庭履行案件136件。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22天,比去年同期缩短6天,最短审限仅为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