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夫妻离婚,子女应归哪一方抚养

发布时间:2017-06-12 09:06:28


    父母的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父母离婚以后,夫妻关系虽已解除,但他们和所生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却是不能改变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至于夫妻离婚,子女归谁抚养,应视不同情况而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到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判决。不管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也有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责任,要经常了解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因此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应拒绝对方对孩子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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