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虎林法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2 09:10:19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体要求,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日前,刑事审判庭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法庭调查程序等相关的落实措施,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工作提供了规范支撑。

    一是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的中心地位,所有定罪的事实证据都要经得起法律检验,适用同意的法定证明标准;二是要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完善对证人、鉴定人的法庭质证规则;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在法庭发表完全;完善当庭宣判制度,确保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三是完善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完善辩护人参与诉讼的工作机制。

    今后,虎林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继续加大研究探索力度,创新庭审改革方式,不断积累成熟改革经验,总结工作创新成果,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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