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上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庭审的作用,确保案件处理的质量和司法公正。全方位提升和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转变刑事庭审方式、发挥辩护实质作用。恒山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召开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并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
会上,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意见》的内容,深入贯彻改革精神,认真领会改革意义,并认真研究和制定了改革方案。
会议要求: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从实战角度出发,放开眼界,开拓思想,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意见》要求的案件审理模式,从根本上提升和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转变刑事庭审方式、发挥辩护实质作用,确保案件处理的质量和司法公正。深刻领会改革实质,将庭审实质化改革与案件繁简分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量刑规范化改革、审级职能优化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出符合司法规律且有一定特色的庭前准备机制、当庭举证质证制度等创新做法,实现改革成效最大化。着力强化规范意识,努力提升庭审能力和水平。细化庭审各阶段操作规范,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围绕审判程序进行。抓牢庭前会议制度、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作证、庭审控辩对抗、开好示范庭、“轻刑快办”六大重点,实现刑事庭审实质化。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将权力下放的同时,要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力度。定期开展廉政拒腐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反腐败警示教育宣传片,筑牢心理防线,强化监督力度,使这支队伍始终保持清正的作风和清明的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