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主要程序
发布时间:2017-06-20 08:37:43
(一)建立选举机构,进行选民登记
(1)建立选举机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2)进行选民登记
(二)侯选人提名
(1)提出侯选人;
(2)实行差额选举原则;
(3)公布侯选人名单;
(4)介绍侯选人情况。
(三)投票和确认选举结果
(四)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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