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为确保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规范、有序、公正、高效的开展,司法技术室按照上级法院在程序和制度方面的要求,从四个方面严格规范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一是在立案程序上,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退补。严把收案关,对一些鉴定事项不明确、缺少相关资料的委托案件,要及时告知并让办案法官明确具体鉴定事项以及需要准备的相应材料,待材料补充齐全后,再办理收案手续。对于没有提交鉴定资料的委托,一般不予受理。
二是在确定机构程序上,除法医类鉴定可以协商外,其他案件一律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在省高院注册机构名册中确定鉴定机构,确保选择方式公平、公正。
三是在鉴定流程程序上,按照《司法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督办员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避免影响办案效率。
四是在鉴定结论程序上,做到一案一结,对每起办结的案件进行立卷,做到司法技术委托案件有章可依、有卷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