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法院强力推进审务公开,通过抓好“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全院审判质效、法院形象、司法公信力、社会认同度的显著提升。取得了均衡结案率上升、当庭裁判率上升、案件调撤率上升、卷宗质量合格率上升,案件上诉率下降、发改率下降、案件平均审限下降、案访比下降 “四个上升、四个下降”的好成绩,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一致肯定,在2012年度全市法院目标考评中,梨树法院进入全市优秀法院行列。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审判流程管理为重心,抓好案件审前环节,搭建运转高效的阳光审务平台
以审判流程管理为重心,充分做好司法公开预警工作,确保司法程序全程透明。
一是审前预警确保审判流程管理可视化。把审判流程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将司法公开的理念转化成对审判活动各个环节“程序化控制”。在立案阶段,把案件审理过程分成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结案、上诉案件移送、归档等40余个节点,根据法定审理期限、办案具体要求、证据规则、庭审效果、诉讼文书水平以及执行结果等项目,拟定目标值,进行观测、登记、督促和评价。通过审前预警,立案、审理、执行整个过程变得透明,各环节的预期进度一目了然,每个案件实际状态通过《流程管理监督信息表》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通过向信息化要“审判力”,为规范管理、公开管理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平台。
二是审限跟踪确保审判流程管理智能化。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在案件流转衔接、审查审批等节点,均设计了具体内容和时限要求,每起案件从进入立案程序,便纳入审判流程监控“流水线”,由电脑全程记录。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提前10天预警,利用局域网发布“日催办、周督办通知”,及时提醒法官,加快办案进度。同时对审判人员结案数、审限内的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流程阶段是否超期等方面进行考核,每月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考核通报。一年来,有 6起案件在审限即将届满前及时督办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发生,有效避免了工作随意性,加快了案件周转速度,实现了办案标准公开,质效监督同步。
三是职权法定确保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化。制定实施《案件决定权限的规定》,在立案阶段,就可以明确每个案件各阶段决定权限,清楚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对审限审批、裁判文书签发等环节审判质量的监管职责,同时按照岗位职责在局域网进行授权,让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监管。为了严格院、庭长变更审限的审批权,制定实施《延长、中止、扣除审限管理办法》,案件审限审批情况报审管办备案。这一做法既保障依法独立审判,又有效地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通过在案件审前,全面启动“以信息化为载体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司法权运行透明,搭建起运转高效的审务公开平台。
二、以庭审质量监管为关键,抓好案件审中环节,营造符合民意的阳光审务环境
采取三项举措,保障群众在“庭审”这一环节,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事项,努力营造符合民意的审务公开环境。
一是公开规则保障公众“能知情”。在“公开庭审规则”上下功夫,开展规范庭审大讨论,从庭审准备、指挥驾驭、归纳综合、应变处理、语言规范、居中裁判和形象公正等七个方面查找出30多个常见病,并根据诉讼法和我院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庭审操作规程》、《庭审评查办法》、《达标庭审评比办法》和《庭审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在梨树法院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触摸电脑屏或轻点鼠标,就可以了解院里各项规定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置专人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导诉、立案、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材料收转、进程查询、文书调阅等多层次、全方位诉讼服务。公开开庭案件,通过门户网站和审判区电子显示屏,提前一周发布各类案件开庭信息。一年来,诉讼服务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发布开庭信息500余条,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二是开放庭审保障公众“能表达”。为提升庭审工作质量,扩大庭审公开效果,建立了有序、开放的庭审旁听机制,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之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依法申请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后,通过召开“四方会谈”的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疑案件”,强化“释法明理”和“举证指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处分权、辩论权以及举证质证权。通过强化庭审公开,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各届“主动发声”,不仅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而且有助于案结事了。一年来,收到各界关于庭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建议11项,我们逐一进行了调研改进,使庭审公开工作,在民意支持下不断加强。
三是固化庭审保障公众“能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促公开,建成科技法庭,通过多媒体电子显示系统,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当事人可以按规定查阅,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用“走进去”的方式促公开,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和审务“三进(进厂矿、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把庭审开在百姓中间,促进纠纷就地解决,真正实现解决一案影响一片的庭审效应。用“请进来”的方式促公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监督、和解、宣传作用,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0余件,平均调撤率为83.3%。同时,立足庭审观摩,推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尤其是通过庭审讲评和庭审评查,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营造了符合民意的阳光审务环境。
三、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抓好案件审后环节,构建提质增效的阳光审务机制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对司法公开工作实行量化、百分制考核,考核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一律公开透明,有力调动司法公正的内生力量。
(一)评查节点覆盖到位。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实行专、兼职评查员交叉评查。将40余项评查标准,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每一位干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对案件质量的各个节点通过定期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方式,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点评,并由审管办督促业务部门或者承办法官及时整改,提升了整体案件质量。2012年评查小组对297件判决及部分调解及执行案件进行了评查,查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4件,已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错,一般质量问题的案件11件,由承办人及时补正。通过案件评查节点全面覆盖到位,实现案件质效管理不留死角。
(二)评查通报常态到位。以案件评查通报为重点,发挥审务公开“指挥棒”功能。坚持每月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审管办在案件质量评查后,按月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给业务庭,业务庭对瑕疵、问题案件逐件进行复查,按照“实体和程序”、“ 立案、庭审、文书制作”等类别分类整合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每月由常务由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做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公布收结案、调撤率、服判息诉、评查整改情况等重要司法统计数据和信息,引导干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谋划提高。评查通报机制,为干警公开比对绩效,搭建了一个竞赛场,深得干警的欢迎。
(三)评查结果运用到位。评查结果的有效运用,是审判管理的关键。我院以责任落实为重点,制定了《案件质量奖惩制度》,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对经评查确认案件有问题的法官,纪律上问责,评优上否定,提职上延缓,变单纯针对案件的“线性考核”,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立体考核”,实现了对司法能力、案件质效和职业道德的全面管理。一年来,有2名干警因案件质量问题受到处罚,5名干警因工作业绩突出得到晋职。案件评查与绩效奖惩挂钩,提升了法官责任意识,形成了敬业奉献有褒奖、执行不力有处罚、司法不廉有处理、裁判不公有处置的工作氛围。
梨树法院将不断加强“阳光审务”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科学发展,让公众因了解司法而理解司法,因见证司法而认同司法,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在透明中走向互信,在公开中赢得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