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骑自行车时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

发布时间:2017-06-23 09:53:56


    ⑴不准双手离把手、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车;

    ⑵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⑶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⑷骑车不准带人,带学龄前儿童时须遵守有关规定;

    ⑸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⑹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⑺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⑻车辆须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不准妨碍交通安全畅通;

    ⑼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⑽不准在车行道上滞留;

    ⑾不准进人非机动车禁驶区等。

    若行人或骑自行车时有上述行为之一,即可认定为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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