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法庭,我觉得四处都很新奇。但几天下来,我们走进田间地头、调处土地矛盾、回访赡养案件、平息家庭纠纷,真可谓晴天一身灰、雨天两腿泥,我不由地发出感叹:法庭难道就是居委会,此时我开始退缩了,怀疑了,苦闷与失落在我的脑海里此起彼伏、无休止地纠结着。
可是两起小案件却顿时改变了我。
第一个是赡养案件。2012年6月,作为原告的王大娘起诉了四个子女,她的要求并不高,就是要求子女们每人每月给付200元的生活费。庭长没有收取王大娘的诉讼费,当我们送达时发现王大娘家里并不困难,也不像立案时她那欲哭无泪般的悲惨,我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更对庭长的“大方”腹诽不已。案件在我们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四个子女均向王大娘道了歉,主动拿出了诉讼费和赡养费,王大娘这时真的哭了,哽咽中只说了一句话,我就是想让你们常来看看我!子女们再次低下了头,看着四个子女暖意融融地搀扶王大娘,亦步亦趋地走出法庭的背影,回味庭长在案件中的一言一行,我不由地回身仰望着庭内墙壁上凝重庄严的院徽,真切地感到从心底腾升而起的那种久违的神圣与崇高,也找不到任何语言来悔恨自己曾经的幼稚与自私,平添了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我们庭内三人驱车四十余里送达法律文书,这些案件本来可以年后送达的,况且很多的是调解文书,看着庭长顶着寒风打开了车门,我也只有跟了进去。可回程中,我们却遇到了几年不遇的大风雪,捷达车在崎岖的盘山道上蹒跚着、低呤着,近乎向前挪动,当临近双山村时,由于路上积雪太多,捷达车抛锚了,我们近两个小时的奋力推行,却仅前进了100多米。寒冷、饥饿、无望一股脑儿地涌上来,我们三人无力地坐地雪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正在这时,前方出现了几点灯光,原来是一位多年前我庭的当事人带领着几个村民,在刺骨呼号的北风里,一锹一锹地生生地向我们开出了一条曲曲折折的通畅坦途,一直到公路上。庭长感激地握住领头儿的那位村民的手道谢时,他一脸朴实诚肯,掩面说道:谢啥!虽然我的案子败了,但我看到了你们法庭的公平,你们做到了,我也学到了。败诉者能说出这番话!这是我前所未有的震撼,使我震撼的不是几位村民将我们从困境中解脱出来,而是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可,只要我们恪守司法诺言,公正于心、公平于行,一定会博得人民群众的尊重,更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这仅仅是法庭工作的两件小事,几年来,我经常被这些小事感动着、鼓舞着、激励着。我常常告诫自己,一定要以他们为榜样,做一名让群众信赖的法官。从那时起,每一次庭审我都会不自觉地抚摸一下我胸前那枚红亮的徽章,感觉到徽章上的天平时刻都在熠熠生辉;从那时起,春寒料峭的山间小道上,有我逆风前行的脚步;酷暑难耐的夏日子夜,有我挑灯夜战的身影;稻花飘香的穆棱河畔,有我息诉止争的瞬间;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里,有我奋斗不息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