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执行:稳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7-06-26 15:34:08


    执行体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执行难题的根本出路。鸡西法院勇于探索,积极稳妥推进。

    一是深化审执分离改革。要借助司法改革契机,推动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行为边界,完善审执相互制约与协调的工作机制。目前,鸡西中院已经成立执行裁决庭,并要求各基层法院原则上应照此办理。个别基层法院暂不具备设立执行裁决庭条件的,应设专人负责执行裁决工作,并报中院审批备案,确保全市法院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实现彻底分离。同时,按照“法官主导、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行团队化执行办案工作模式,按照一名法官与必要数量的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配置成员,努力缓解员额制改革后“执行法官减少、执行案件增多”的压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探索执行警务化改革。在改革模式上,要求全市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建议各院可以按照“编队管理,派驻使用”原则,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即警政、警衔管理由法警部门负责;日常考勤、考核由执行局负责,执行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官的指挥下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执行警务保障,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

    三是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不断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程序的衔接机制,做好保全申请和执行查控系统的有序衔接,降低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成本,从源头上部分消除执行难的问题。中院将在委托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上积极探索新机制新办法,努力解决各基层法院之间案件分配不平衡的问题。根据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要求,中院将对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总体把握和统筹,适时研究制定两级法院一体遵行的工作规范和制度机制。各基层法院结合各自实际试行的改革举措要及时报中院备案,并本着边试行边修正、边修正边规范、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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