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认真履行为民服务宗旨,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完善调解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9件,已结260件。其中二季度新收90件,结案94件,结案率达104%,调撤率达75%,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联动调解机制,由法庭牵头,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仲裁办、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的联动调解工作网络。根据案件情况,邀请相应部门联动调解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了案件调解效率。如该庭在处理土地纠纷案件时,会邀请土地所、司法所和驻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对涉诉的土地进行现场测量,明确土地界线,根据查清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从而使矛盾得到快速解决。
二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二季度正是农忙季节,为此,法庭始终把“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和“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便民利民”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便民诉讼、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将法院服务职能延伸到田间地头,使民间纠纷不出村屯,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会邀请当地村委会基层组织和村民参加旁听,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民普法的积极作用,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三是加强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在案件审理中高效、便民的特点,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良好契合。今年以来,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0%以上。同时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凡是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274条情形的案件,并且诉讼标的不高于14 000.00元的案件,优先排位按照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并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须知,介绍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办法和常见问题,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精力成本。
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办案人员的素质是实现案件公正与效率的基础,影响审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因此,该庭固定每周五下午,利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对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交流办理心得,提高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能力,在思想上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