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6日召开的“鸡西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上,鸡西中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确保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双重透明,确保执行工作对当事人的公开和对社会公众的公开,以公开推进阳光执行。
一是执行流程节点录入要及时准确。各院要将所有执行案件均纳入最高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杜绝执行案件体外循环。要按照系统设置的8类执行案件的37个关键节点、92个业务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同时,要强化节点监督检查,利用黑龙江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对超期节点开展自动筛查,发现问题,及时警示,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中院在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办法、对中院执行人员的执行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中,都将流程节点解冻率纳入执行质效的考核内容。
二是执行信息公开要全面多样。一方面,内容要全面化。涉及执行全流程的重要节点信息如执行立案、财产申报、财产查处、案款发放、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认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案件中止或终结等,以及两级法院关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都要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形式要多样化。各院要积极推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或提供网络密码等方式,向当事人同步推送执行信息,方便当事人行使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裁判文书公开要保质保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的不仅仅是执行裁判文书,而且包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各院要加强质量检查,确保实现裁判文书100%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