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民间借贷中频繁出现的虚假债务现象,鸡西中院民三庭充分履行司法审查职能,采取“三步审查法”严防虚假诉讼,为维护鸡西地区经济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审查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存在。严格审查涉案标的资金来源及交付方式,对借款时间、地点、款项数额、交付、借条形成过程等细节进行交叉询问、隔离询问,并重点审查借款人自认借款事实但存在明显疑点的案件,避免串供风险,从细微处发现破绽。
二是审查借款意图是否合理合法。一方面审查借款原因,结合相关证据予以认定;另一方面审查借款用途,必要时责令借款人提供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的去向、用途。
三是审查查证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有疑点的证据,明确分配并告知债权人及借款人需承担更为严格的举证责任,督促其补强证据,否则将做出对其不利的推断。
通过以上“三步审查法”,杜绝了以骗取财物、逃废为目的的虚假诉讼,促进了鸡西地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