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之间的横向联系,共同推进新常态下的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本着密切合作、互补共赢的“密和”精神,于6月29日举行友好法院签约仪式,正式缔结为“友好法院”。
在密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时景泉的主持下,在密山市人大副主任邹吉东、密山法院党组、和县法院考察组的见证下,密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与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根周签订了缔结友好法院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就建立领导定期联系制度、两地司法协作制度、信息数据共享制度、以及积极争取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友好往来事宜达成协议。
此次缔约为两地法院的长足发展奠定了更加良好的基础,密山法院将与和县法院共享法院文化成果,共同开创交流与合作、团结与进步的壮丽前景,共同抒写两省基层法院和谐发展的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