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城子河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制度 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

  发布时间:2017-07-04 08:58:46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城子河区人民法院认真执行上述《决定》和《规定》,将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确立人民陪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使合议庭成为司法裁判的真正主体,对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城子河法院采取随机抽选的参审模式,采取法官、人民陪审员“1+2”、“2+1”模式组成合议庭。

    2016年6月29日,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并全程网上直播。在该案立案之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两位人民陪审员,开庭审理前10日,承办法官通知两位陪审员到法院阅卷,城子河法院为陪审员阅卷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室,并提供工作餐。人民陪审员就该案的事实问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在合议室内对该案进行了综合评议。

    近年来,城子河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力度不断加强。2016年,2017年上半年陪审率都达到了100%。人民陪审员的充分参与,为城子河法院刑庭的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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