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书记员动态分等级管理制度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3-09-16 09:04:58


    鸡冠区法院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为了科学管理、合理调配书记员,探索书记员归口管理的新途径,积极总结书记员队伍存在的薄弱环节,经过三年的探索总结,确定了书记员动态分等级管理制度,既符合全国法院队伍建设正规化的要求,又能够起到激励引导的作用,实现书记员队伍管理上的新突破。

    该制度采用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书记员等级划分更透明,综合素质考核占比例较小,主要采用量化排名的方式,对书记员业务技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业务考试等项目进行量化评比,依据分数确定书记员等级,并与书记员工资挂钩。同时,将书记员等级作为胸牌的一部分,进行公示。该项制度从内容、程序、到结果,全部公开,接受干警的监督,增强书记员动态分等级的透明度,是我院内部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