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婚姻遭遇“冷暴力” 感情难系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3-09-16 09:33:58


    提到家庭暴力,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拳脚相加、头破血流身体上的伤害。然而,发生在恒山区人民法院的一起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张某(女)却遭遇不同于以往的家庭暴力——冷暴力,当婚姻遭遇沉默的“冷暴力”,张某对这场婚姻彻底失去了信心。

    2008年9月,原告张某与被告邓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期间双方关系较好。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半年,张某怀孕在家待产,丈夫邓某则外出打工,在打工期间,很少联系家里,张某待产在家感觉不到一丝丈夫对自己的关心。直到小孩出生时,邓某才回来陪产一个月,之后再次外出打工,除了每个月给家里寄钱,张某生活感情上得不到一丝慰藉。刚开始时,张某经常因为丈夫的不关心与其争吵,但邓某每次都沉默不语,对争吵也是一副冷冰冰、与己无关样子。直到最后,面对婚姻没有言语的沟通,没有关爱,张某彻底失望,连吵架的兴致都没有了。自2010年起,夫妻各居一方,互不联系,形同陌人。当婚姻的“冷”持续了4年之久,2013年,张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经过法院的开庭审理,组织调解,邓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恳求张某的原谅,但张某心意坚定,不愿意和好,称这4年虽然肉体毫发无伤,心灵却千疮百孔,让她无法再继续维系这场婚姻。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小孩由被告邓某抚养,原告张某自愿承担抚养费;被告邓某给付原告张某经济帮助款3万元,当庭一次性付清。最终,这场因为遭遇“冷暴力”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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