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推出“谈话制度”,院长与庭、科长之间,干警与干警之间,为交流思想,消除误解和学习业务进行广泛的谈话,大家相互尊重,推心置腹,诚心诚意,在轻松、愉快、融洽、友善的气氛中,以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情感、消除矛盾的目的,干警们风趣的将相互之间的谈话称为“话疗”。
由于审判工作案件多、任务重,干警心态、情绪得不到合理的“压力释放”,给审判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院党组及时了解这一情况,首推“谈话”制度,明确规定院长每年内对全院干警谈话一次,分管副院长每年内对分管庭、科室干警谈话二次,庭、科长每年内对本部门干警谈话不得少于三次。因工作失误、违法违纪的,长期在外公出、学习的,外借和新调入法院工作的等五种情形,院、庭领导必须及时主动找干警谈话。
推行“谈话”制度后,院长马宝君和副院长,庭、科长经常与干警谈心,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使干警心理得到疏导,压力得到释放,心情为之舒畅,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干警们以“快乐工作每一天”的心境,逐步养成自尊自信、敢于担当、团结向上的职业心态。工作积极性倍增,截止8月,民事均衡结案率达到 99.55%,全院综合结案率达到83.33%。促进了“两个年”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