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减轻当事人负担,提高诉讼效率,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办案过程中,将调解工作的关口前移,延伸至案件受理前,形成"诉前调解"机制。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在诉前调解阶段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
前不久,张大爷来到城子河区法院,要将自己的女婿告上法庭。据老人称因为赡养费的问题,女婿李某动手打了他,要求女婿赔偿其医药费500元。在了解清楚事情的基本情况后,立案庭法官马上电话通知老人的女婿来法庭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为了不让老人的女儿夹在父亲和丈夫之间左右为难,为了不让老人的一纸诉状损害了那血浓于水的亲情,更为了维护这个家庭的和谐相处,法官决定对这起案件先不立案,而采用诉前调解方法进行解决。并同时邀请居委调委会两名调解员一起对这起案件进行调解。一直等到女婿来到法庭讲明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后,法官和两位居委调解员分别对老人和女婿进行了劝说,给双方从多角度多方位进行分析。最后,女婿表示就算老人再不对,自己也不应该动手打老人,并表示愿意拿450元给老人支付医药费。而老人则表示今后一定努力学会宽容。张大爷家的纠纷在未花一分钱的情况下,在短短一天内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至此,老人、女儿、女婿三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露出了久违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