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鸡冠区法院受理一起矛盾激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刘玉玲的耐心调解下,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使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石某为感谢办案法官送来一面锦旗,对刘玉玲法官在工作中“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作风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2016年12月18日21时05分许,石某在警校路北欧印象小区门前倒车时,与梁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客车相接触,致梁某的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石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梁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梁某因其新购买的爱车受到损坏非常气愤,经交警部门调解无效,起诉至法院。开始时双方纠纷很大、矛盾激化,原告梁某主张包括车辆修理费、替代性交通费用等多项赔偿,且数额较大。而被告石某只同意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赔偿。刘玉玲法官在开庭审理这个案件后,认为该案件有调解可能性,没有立即宣判。通过给当事人释法,化解双方心中的怨气,希望双方理性解决问题,而不是打“气官司”,耗时耗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对刘玉玲法官人性化的解决纠纷方式表示感谢和赞许,石某更送来锦旗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