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7-08-04 16:29:29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