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梨树区医院院长、副院长等三人特意来到梨树区法院,为刑庭送来了一面红色锦旗,上面的“铁肩道义,公正执法”八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医院院长紧紧握着刑庭庭长陈希文的双手连连致谢,对刑庭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罪中全力依法维护其诉求的结果十分满意。
事情来源于去年的“4.28”重大交通肇事案,那起车祸,造成了3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4台车受损的严重后果。当时梨树区医院由被害人驾驶的丰田轿车被被告人于某驾驶的重型牵引半挂车撞到道下水沟内,梨树区医院多名被害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案件到梨树法院后,经陈庭长认真审理,根据被告人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肇事司机被告人于某做出了四年十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在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根据于某、陈某某及其挂靠运营单位应承担的连带责任,陈庭长经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在强险限额内自愿达成了协议,并对被告人陈某某和肇事车辆进行了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然而,由于肇事车主陈某某在逃,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和负有的民事赔偿义务无法实现,被害人感到自身权益无法保护,车辆损失及受伤后的费用赔偿无望。
今年3月,肇事车主陈某某在河北廊坊被抓获,使该案出现了新的转机。该案在陈庭长审理过程中,为使陈某某既受到法律惩处,又确保实现被害人的切身利益,陈庭长亲自带队多次到克山、拜泉和齐齐哈尔等地查找陈某某的财产线索,并对其存款、房产予以查封,以保证其有能力在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在前不久以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在全市法院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中,向肇事车主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并追究刑事责任尚属首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陈庭长多次主持调解,使被告人陈某某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外,以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等的车辆损失和各项经济损失。
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交通肇事案件,经过该院刑庭大半年的多方面努力,圆满得到了解决,各方被害人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