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哪些案件不用交纳案件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7-08-30 09:15:41


    一、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