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加强鉴定案件督办程序

  发布时间:2013-09-29 08:32:57


    鸡冠区法院技术室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对司法鉴定活动的全程监督:一是监督鉴定人、鉴定机构资质是否合法;二是监督鉴定人是否具有诉讼法上规定的应回避情形;三是监督鉴定人是否受到外界影响,是否具有徇私、受贿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的情况;四是监督检材、样本或与鉴定有关的其他鉴定材料是否符合鉴定条件,是否能够作为有关鉴定的基础。

    为了缩短鉴定时间,技术室实行每周督办程序,对每个案件进行追踪,每周联系鉴定机构询问案件进展,督促鉴定机构及时出具鉴定结论。通过加强对鉴定质量、鉴定期限等各方面的有效监督,提高了当事人对技术室委托做出的鉴定结论报告的认可度,确保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技术工作的优质高效。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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