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法院:打击老赖刻不容缓 执行攻坚态度坚决

  发布时间:2017-09-08 08:42:12



打击金融老赖刻不容缓 法院执行攻坚态度坚决


  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密山法院在“秋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中,对涉金融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2017年8月30日,密山法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市支行与王某某、杨某某等六名被执行人借款合同一案时,六人在接到密山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之后,对应履行标的50 000元互相推脱给付责任。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密山法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王某某、杨某某到庭。经法官释法明理,阐明厉害关系,被执行人王某某、杨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应当履行的责任,分别与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市支行达成和解,当庭给付了执行款1 000、3 000元,并作出了还款计划。



密山法院集中执行一批民间借贷案件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在“秋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为了给密山人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保障金融安全,集中执行了一批民间借贷案件,重拳出击,向“老赖”宣战。

  密山法院在本次集中执行会战中,对多年未结的执行案件集中执行,不论标的大小,一律不放过,刘某某申请执行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就是一例,本案标的15000元,经历年执行,朱某只给付了6000元,剩余欠款一直推脱不付,法院多次找朱某,均躲避不见,本次活动中,由于执行局坚持天天起早去朱某家,他父亲感觉面子上难堪,主动提出为朱某担保,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表示同意暂缓执行。双方达成了和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密山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邱某某与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予以执行,本案执行标的2万元,邱某某在本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之后,仍拒不履行,本院依法对邱某某予以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张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密山法院在2011年作出了民事判决,刘某应给付张某某借款本息为999 775.44元,由于刘某拒不履行,张某某多次找到院领导,要求尽快执行,本院依法对刘某在知一镇的经营用房和车库进行了强制执行,但是尾欠款始终没有给付,本院在本次执行攻坚战中,加大执行力度,再次对刘某在密山镇房产小区的住宅进行强制执行,2017年9月6日,张某某最后一笔执行款以刘某房屋抵债方式得到受偿,张某某从法院手里接到了刘某房屋的钥匙,标志着该案件经过6年的历程,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



强种土地被起诉 拒不执行遭拘留

  “秋日攻坚”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黑龙江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黄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予以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黄某某,经密山市人民法院2016年6月13日判决,应当给付申请执行人黑龙江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年土地承包费67500元。2017年5月10日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某既未申报财产,又屡次推脱,拒不履行给付承包费67500元的义务。密山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家里做思想工作,但是黄某某毫无悔改。

因此,在本次“秋日攻坚”执行活动中,密山法院依据《民讼法》241条,依法对黄某某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处罚。有力的震慑了抗拒执行的行为,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拖欠钱款不还,查封房子维权

  本院在执行胡某与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赵某应当给付胡某赊购的玉米款87 600元,本院执行中,责令赵某及时履行,但是赵某拒不履行,既不到法院说明情况又不申报财产,本院查明被执行人赵某有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于是密山法院执行局雷霆行动,及时对被执行人赵某所有的密山市密山镇百林小镇小区10号楼3单元402室进行了查封,保证了申请人的权益不受损失。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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