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法院:执行途中救人救火 见义勇为不留姓名

  发布时间:2017-09-11 09:06:58



最后排左四为徐跃春,左五为刘伟峰


视频截图:刘伟峰救火后


法官郑刚


徐跃春

    8月31日,密山法院“秋日攻坚”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开启的前一天早上,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辖区各乡镇,抓捕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老赖”。

    在富源乡政府附近,执行干警们刚刚抓捕到一位失信被执行人,准备前往下一站时,具有多年驾龄的司机刘伟峰忽然注意到,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发动机前机仓冒起了浓烟闪着些许火星,而坐在轿车内的两个人并没有察觉。

    “不好,怕是要着火!”刘伟峰立即停下警车,跑上前去,告知车上的人相关情况,让他们立即下车。然而,灭火设备不足,刘伟峰当机立断,返回警车内取出灭火器,打开轿车机器盖帮助灭火。由于救助及时,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随后,执行干警一行悄然离开了现场,继续开车奋战在执行路上。

    平日里,刘伟峰就是一个老实善良、脚踏实地的人,干警们都非常敬重他、喜欢他。自“秋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车队每一名干警都像刘伟峰一样,每天开车10余小时,付出了很多辛苦。

    其实,这并不是密山法院干警第一次见义勇为。两年前,在一次外出办案途中,密山法院法官郑刚、司机徐跃春也在开车时发现前方一台车辆起火,有两人困在车内。火势非常凶猛,随时有爆炸的危险。徐跃春和郑刚没有多想,第一时间冲上前去,救出被困车内的两人,并帮助灭火。另一次,徐跃春在开车办案的路上,发现前方一台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四人被困车内。徐跃春连忙停车救人。四人被救出后,徐跃春等到120救护车赶来,才默默离开。

    几次见义勇为,干警们都没有留下姓名,救人后便再次投身到工作岗位上。在他人遇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尽己所能,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于平凡中见高尚,于细微处见精神。这是密山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的延伸,也是每一位干警的目标与追求。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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