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著作权转让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7-09-11 09:17:55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的规定,著作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著作权转让所涉及的作品名称都必须明确;如果是全部作品,则需要确定用作者创作的原作品名称还是另选名称;是部分作品的,还要标明开始和结尾及其名称。标明作品名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著作权转让的具体标的。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翻译、汇编、改编、复制、发行、播放等具体的著作权使用方式,地域范围是指作品著作权转让后允许使用的地理范围。

    (3)转让价金。价金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也必须包括价金条款。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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