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简述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发布时间:2017-09-11 09:22:49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事实的单纯消息。对此,各国著作权法都不给予法律保护。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因进入了公有领域,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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