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鸡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实践我院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经验,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全面运用推广,努力实现集约高效办案,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是充分发挥庭前调解功能,确保案件提速。坚持为民服务理念,本着当事双方自愿原则,以专职调解员、办案法官调解为主,以人民调解员、相关行业调解为辅,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仅8月份通过庭前调解,较好解决8件附带民事案件,原告及时得到了赔偿,赔偿给付率达到100%。
二是充分发挥轻刑快审优势,促进案件提速。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科学区分案件适用审理方式,对盗窃、危险驾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符合轻刑快审的案件,力求快审快判,提高办案效率。截止目前,已开庭审结适用轻刑快审的案件45起,从立案到结案,平均审限仅为3个工作日,每件案件庭审时间不超过7分钟,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年初以来,刑事审判庭共立案219件,结案189件,结案率86.3%。其中院长办案9件,占审结案件的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