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一封感谢信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7-09-12 09:05:08



    9月11日上午,当事人孙某的家属来到恒山法院,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执行局法官苏潇鹏手中,感谢其尽心尽责为其调解案件,促使赔偿款履行到位。

    这起案件案情复杂,被执行人安某因1997年过失重伤于2008年被恒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款共计11.3万元,安某并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恒山法院执行局苏潇鹏办理该案。审理案件材料后,发现被执行人安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离异且其身患多种疾病。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与安某儿女取得联系,通过做安某儿子的思想工作,从法律、道德、人伦等多方面进行沟通交流,最终安某儿子同意帮助安某偿还执行款,但因生活困难只能筹借4万元,恒山法院又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通过多方努力,最终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安某达成和解协议,一起多年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收到赔偿款的孙某激动万分,为表达心中的谢意,因身体不便,便委托其家属给法官送来送一封感谢信,诉说着谢意与感动。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