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发布时间:2017-09-14 09:39:47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各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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