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具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发布时间:2017-09-15 09:46:30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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