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恒山法院结合辖区的分布实际情况,将“走出去”办案常态化,“到田头,到住户,到基层,到企业”是恒山法院法官实地办案的常见方式,这不仅深化便民诉讼服务,还起到普法宣传作用,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9月25日,恒山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东奇,信访办负责人徐华又一次出发啦。
这次的案件案情有点复杂:当事人王某在2017年8月因交通事故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进行赔偿。王某是二道河子煤矿下岗工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其出具误工费证据,而他所在单位又面临企业重组,调档特别困难,王某多次找到单位无果。当事人主动找到办案人立案庭长王东奇庭长,王庭长在查阅案卷后,立刻与信访办负责人徐华沟通,商量解决办法。
于是两位法官“走出去”来到王某单位,为其调取档案。由于王某单位重组,手续繁杂,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终于查到了王某的档案,为其打出了工资明细,圆满解决了王某的证据问题。王某笑着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